蔡元培的教育目的观

作者:张金琪 分类: 自主学习理论 发布于:2015-6-17 15:20 ė1298次浏览 60条评论
 

    在《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一文里,他指出:“把普通教育的宗旨,定为:(一)养成健全的人格,(二)发展共和的精神。所谓健全的人格,内分四育,即:(一)体育,(二)智育,(三)德育,(四)美育。这四育是一样重要,不可放松一项的。……以上四育,都宜时时试验演进,要以无偏枯,才可教练得儿童有健全的人格。学校教育注重学生健全的人格,故处处要使学生自动。通常学校的教习,每说我要学生圆就圆,要学生方就方,这便大误。最好使学生自学,教者不宜硬以自己的意思,压倒学生身上。”(蔡元培,《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见《蔡元培教育名篇》,教育科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128--131页)

    蔡元培明确提出:教育的目的是培养健全的人格。怎么培养健全人格?他认为,1、要体、智、德、美四育一起培养,四育一样重要,不可放松任何一项。2、要让学生自动与自学,不可压制学生。他的观点有几个特点:1、他接受了德国席勒的美学思想,首先提出了“美育”的观点。“美育者,应用美学之理论于教育,以陶养感情为目的者也。……所以美育者,与智育相辅而行,以图德育之完成者也。”(蔡元培,《美育》,见《蔡元培教育名篇》,教育科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239页)2、教育要培养个性与群性共同发达。他反对政党控制教育,“教育是帮助被教育的人,给他能发展自己的能力,完成他的人格,于人类文化尽一分子的责任;不是把被教育的人,造成一种特别器具,给抱有他种目的的人去应用的。所以,教育事业当完全交与教育家,保持独立的资格,毫不受各派政党或各派教会的影响。教育是要个性与群性平均发达的。政党是要制造一种特别的群体,抹杀个性的。”(蔡元培,《教育独立议》,见《蔡元培教育名篇》,教育科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159页)这个观点与现代教育倡导的“全面发展与个性发展”相结合有点接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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