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国维的教育目的观
在《论教育之宗旨》中,他提出:“教育之宗旨何在?在使人为完全之人物而已。何谓完全之人物?谓使人之能力无不发达且调和是也。人之能力分为内外二者:一曰身体之能力,一曰精神之能力。发达其身体,而萎缩其精神,或发达其精神,而罢敝其身体,皆非所谓完全者也。完全之人物,精神与身体必不可不为调和之发达。”(王国维,《论教育之宗旨》,见《教育世界》卷56,第一页)他认为教育要培养“完全人物”,这与西方教育家提出的“完人”目的观是完全一致的。怎样培养“完全人物”?他主张教育应该从精神与身体两个方面,使它们高度发达与调和。换言之,便是全面发展、充分发展、和谐发展。
在中国教育史上,他首次明确提出教育要培养完全人物,实现这个目的要“德、智、体、美”四育缺一不可的教育主张。这对后世教育产生很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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