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学科都有客观规律,语言学自然也不例外。但是,语言学的客观规律与自然学科的客观规律不一样,自然学科的客观规律存在于人的主观意识之外,语言学的客观规律存在于人的主观意识之中。诚然,这主观意识是集体主观意识,不是个体主观意识。因此,语言学出现了一些很有趣的现象。一、错误变成正确。如,“逃之夭夭”,写逃跑得无影无踪。这个成语出自《诗经》,原文是这样写的“桃之夭夭”,写桃树长得很茂盛,“夭夭”,茂盛的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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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言学上有一句话:语言是约定俗成的。其言外之意是,大家都这么使用了,就是正确的了,没什么理由可说。如,"逃之夭夭",这个成语出自「诗经」,原来是这么写的,"桃之夭夭",是指桃树生长得很茂盛,后来不知是哪个记性不好的人,把它写成"逃之夭夭",形容逃得无影无踪,结果这个错别字,这个错误的词义流传至今,变成了正确的词与词义。又如,"山清水秀",应写成"山青水秀"才是恰当的;又如,"委曲求全"应写成"委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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