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幸福

作者:张金琪 分类: 文学篇 发布于:2014-6-6 16:36 ė3738次浏览 60条评论
幸福是天空中的彩虹,是沙漠中的绿洲,是高山上的雪莲,是草原上的红花……

多么神奇,多么美丽,多么珍贵。每个人都追求,每个人都渴望,每个人都憧憬。但是,幸福是什么呢?不同人的解答很不相同,就像我们问水的形状是什么一样:有人从杯子里看到它,说是“圆柱形”的;有人从盒子里看到它,说是“方形”的;有人从河里看到它,说是“长形”的……

我认为:幸福的形式可以多种多样,但幸福的本质只有一个,那就是精神上能够持续保持快乐的结果。

不容否认,生活的舒适来自于经济的优渥。我们无法谎称那些生活在饥饿、悲惨中的人们是快乐的。在贫民窟那样的环境下,的确压抑了人们的幸福。一个大家庭必须挤在一间小屋内生活、吃饭、睡觉和扶养小孩,那情境确实令人感到同情。这般卑劣的环境和悲惨的生活,常使这些地区成为犯罪的温床和痛苦的深渊。但是,我们也不能因此得出结论,认为拥有优渥的经济条件的人,就一定是幸福的;经济条件不优渥的人,就没有幸福。莎士比亚笔下的哈姆雷特王子和英国的戴安娜王妃,他们的经济条件可算优渥了,可他们恐怕不会认为自己很幸福,我们也只能做出“不幸”的结论;反之,一个人虽然出身平凡,甚至经济并不宽裕(当然生存不能受到太大的压力),只要由于某种家庭、婚姻或事业的因素而时刻感到快乐,如印度德蕾莎修女,她一定会觉得自己是很幸福的,别人也无法吝啬而不用“幸福”来形容她的生活。所以,幸福本身是一种感觉,只存在每个人的心中,决定它的本质不是物质因素而是精神因素。

正是基于这个认识,我们才得出这个结论:拥有崇高理想的人是幸福的,有强烈事业心的人是幸福的,对社会有所贡献的人是幸福的,关爱别人的人是幸福的,对周围事物感到满足的人是幸福的,拥有真爱的人是幸福的,保持豁达心态的人是幸福的,享受天伦之乐的人是幸福的,热爱生活的人是幸福的,身体健康的人是幸福的,做自己想做的事的人是幸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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