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梭的教育目的观(2)
怎样培养“自然人”?
卢梭按照儿童年龄发展的自然进程,将教育年龄划分为四个阶段,并根据各个阶段儿童身心发展的特点,规定了教育的任务、内容和方法。
1、婴儿期(0-2岁)
他认为,婴儿身体方面的特点是软弱无能的,但是,他虽然软弱,却善于活动,能够接受锻炼。在心理方面,“他没有任何心情,没有任何思想,几乎连感觉也是没有的;他甚至觉察不到他本身的存在”。
根据这些特点,卢梭认为教育的基本任务是身体的保健和养护,使身体健康发展。他接受洛克“健全精神寓于健康身体”的思想,高度评价健康身体的重大意义。他说:“身体必须要有精力,才能听从精神的支配”。又说:“如果你想培养你的学生的智慧,就应当先培养他的智慧所支配的体力”。在这里,卢梭把健康的身体当作精神发展的物质基础。
2、儿童期(2-12岁)
他认为,这个阶段孩子的身体活动与语言表达能力已经有所提高与完善,但是理性还不健全,还“不能接受观念,而只能接受形象”。“由于所有一切都是通过人的感官而进入人的大脑的,所以人的最初的理解是一种感性的理解,正是有了这种感性的理解做基础,理智的理解才得以形成,所以说,我们最初的哲学老师是我们的脚、我们的手和我们的眼睛。”(同上。第149页)
因此,本时期教育最重要的任务,在继续注重体育教育的同时,进行感官教育,发展儿童的外部感觉器官,使其获得丰富的感觉经验。卢梭认为感觉是知识的门户,是理性发展的工具。要学习思考,必须首先训练感觉和身体器官,以便为理性活动打好基础。
基于上述观点,卢梭反对儿童在12岁以前学习书本知识,强调通过活动,积累对周围事物的感觉经验。他说,对于儿童来说,“他周围的事物就是一本书”。儿童在观察、接触周围事物的活动中,可以获得很多直接知识。在如何发展感觉方面,卢梭指出,人们并不是平均地使用感觉官能的,教育首先要发展其触觉,然后发展其视觉,最后发展其听觉。
3、少年期(12-15岁)
他认为,这个阶段属于人的一生中能力最好的阶段。在这个阶段,人的感官得到了充分的发展,这为理性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这是知识教育的前提。因此,他认为在这个阶段要实行智育。
智育的任务不是教给儿童一大堆知识,而是教给儿童对知识应该有的正确观念和学习的兴趣和方法。他说:“我的目的不是教给他各种各样的知识,而是教他怎样在需要的时候取得知识,是教他准确地估计知识的价值,是教他爱真理胜于一切。”(同上。第283)还说:“问题不在于教他各种学问,而在于培养他有爱好学问的兴趣,而且在这种兴趣充分增长起来的时候,教他以研究学问的方法。毫无疑问,这是一切良好的教育的一个基本原则。”对于学习内容,他主张,应该是这个年龄段儿童能够理解的知识,并且要有用处,是真正有益于幸福的知识。
这个阶段儿童的身体已变得强壮有力,还要进行劳动教育。劳动是每一个公民必须尽的社会义务,他强调一个自由人必须掌握农业和手工劳动的知识。12岁以前必须掌握农业劳动技能,12岁~15岁学习手工劳动,认为手工匠凭自己的双手谋生,不必依附于权势,是个自由人。他要求自然人应该“像农民那样劳动,像哲学家那样思想。”(同上。第274页)
4、青年期(15-20岁)
这个阶段人的性情容易冲动,容易改变,不服管教,需要用道德的力量加以调节,指导他们怎样处理好人与社会、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因此,卢梭主张实行道德教育。
道德教育的主要任务是培养善良的感情、正确的判断力和坚强的意志,而其核心是博爱。卢梭说:“要教育你的学生爱一切的人,甚至爱那些轻视人民的人”。培养善良的感情不能靠说教,而要通过观察社会,了解人类的贫困和苦难,因为经过苦难生活的人,自然会产生同情、爱怜不幸者的思想感情。正确判断力的培养,主要是通过学习历史、伟人传记,从中学习区分善恶。而坚强的意志则是通过道德行为实践。他说:“社会道德的实践给人们的心中带来了人类的爱。正是因为做了好事,人才变成好人,我认为这一点是最确实无误的。你要使你的学生做他所能理解的一切良好行为。”(同上。第352页)
道德与信仰密切相关。“没有信仰,就没有真正的道德。”(同上。第454页)所以,卢梭还主张宗教教育。但是,他反对传统的宗教教育,提倡自然神论。
这个阶段还是“暴风雨和热情的时期”,因而是一个危险的时期,所以,他主张对青年人进行性教育。他说:“自爱始终是很好的,始终是符合自然的秩序的。”(同上。第289页)
总之, 通过一系列的自然教育,爱弥儿到了20岁已成为身体健壮,心智发达,感情丰富,善于劳动,博爱人类的自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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