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废除劳改制度

作者:张金琪 分类: 政治篇 发布于:2014-1-11 17:36 ė4302次浏览 60条评论
我国的劳改制度已经废除了。这是我国司法史上的一件大事,标志着司法的进步与完善。劳改制度是非常荒唐的,在任何一个法治国家都不可能出现。不用审判,就把人关进劳改所里,限制了他们的人身自由。这算什么呢?如果他们犯法了,已经构成犯罪,那就用《刑法》来处罚他们;如果他们犯法了,情节比较轻微,那就用《治安管理条例》来惩诫他们;如果他们没有犯法,那就不能把他们关进劳改所。这是任何一个正常国家都不会出现的事情,在我们伟大的国家里竟然出现过,而且还存在很长一段时间。这不值得深思吗?!

我们不是一直标榜自己是一个“法治国家”吗?我们不是一直遵循 “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吗?既然这样,那么这样荒唐的事情怎么会出现?可见,建设一个法治国家不能仅凭口号,光靠口号治不了国家。这是傻瓜也知道的事情。尽管有人说,谎言说了一百遍,也会变成真理。但这绝对不是马克思所说的需要实践的真理,而是尼采所说“强权便是真理”的“真理”。我们不需要这些空头口号,我们更需要的是胆量、魄力与勇气,是切实可行的措施,是踏踏实实的行动。只有这样,中华民族的复兴才有希望。这难道不是明摆的事实吗?

关注过司法公正的人,可能都知道,对于劳改制度,一直有很多杂音。很多人抗议这种制度违反人权,可我们没有耐心地去听,也没有认真地去改;很多国家也批评过这种制度凌驾在司法之上,但我们以干涉司法独立为由予以拒绝。 那么,当时我们为什么听不进这些声音?我们不是特别推崇“良药苦口利于疾,忠言逆耳利于行”么?我们不是一再强调“有则改之,无则加勉”么?是“刁民”太多,需要劳改所戒掉刁钻?还是“异议分子”太多,需要劳改所给予封口?如果如此,我要提醒,我们不能再犯周厉王的错误:防民之口甚于防川。我们要听信魏徵给唐太宗的建议:疏浚河道。

只是我不知道真实的原因!那时我们一直认为劳改制度非常好,似乎还成了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一大“特色”和“创新”,所以对内外的声音置若罔闻。但是,现在废除了,这就证明它的存在是不合理的。有那么多人和国家给我们指出了,我们都没有接受,可见,我们的耳朵有点问题。我们是“顺风耳”,听不进不同的声音,我们没有海纳百川的胸怀,我们没有虚心纳心的姿态,我们只有独断专行与刚愎自用。不是吗?

现在,劳改制度废除了,这是人权的一大进步,值得可喜可贺,但我们也应该反思这种荒唐制度产生与存在的原因,不能再这样糊里糊涂。

本文出自 闲云野鹤,转载时请注明出处及相应链接。

版权所有:《闲云野鹤》 => 《谈废除劳改制度
本文地址:http://www.zhjq.net/politics/4509.html
除非注明,文章均为 《闲云野鹤》 原创,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本文地址,谢谢。


发表评论

电子邮件地址不会被公开。必填项已用*标注


Ɣ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