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HWL问题
你说的婚外恋问题,这不是一个简单到不用思考就马上可以下判断的问题,而是一个三言两语讲不清的相当复杂的问题。将来你的人生旅途中可能也会面临到这么一个问题,所以,我感到有必要在此先跟你谈论这个问题。
你还记得么?在参加港大面试的时候,他们问过你对婚外恋的看法。他们的动机无非两个:一个是你不能死读书,你还要关注人生问题与社会问题;另一个是检测你的思考方式。任何事物都有利有弊,你不能简单地认定,婚外恋就不好。如果这样,那么面试官马上就把你剔掉,因为你考虑问题太简单了,太表面了,根本没有深入思考。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对婚外恋的态度都很宽容,都用道德规范来调整,而不用法律行为来调整,既不认为它违法,也不让它入刑。澳大利亚的法律甚至规定,同居朋友有继承财产的权利。前几年,有全国人大代表建议:修改刑法法条,让“包二奶”入刑,但遭到专家们的一致反对,因为这会引起社会的巨大动荡,所以后来就没有修改。这是为什么呢?难道不值得深思么?
婚外恋未必都是男人的问题,也有可能是女人的问题。有多少坏男人,就有多少坏女人,两者的比例是相等的。当然,男人追求女人的多一点,主动一点,因为生理现象不同,男人是肌肉动物,容易受荷尔蒙的支配;女人是精神动物,容易控制冲动。还有一个就是社会文化伦理对男人相对宽容,所以男人比较放肆;对女人严重约束,所以女人顾虑重重。但是,女人追求男人也非常多。武则天就养了很多男宠,末代皇帝溥仪的夫人也红杏出墙,毛泽东的接班人林彪副主席的夫人叶群也大胆追求林彪手下的参谋长黄永胜(据说林彪还知道),现在很多女老板也喜欢包养小男人。男人有身份有地位,围绕着他周围的女人就很多,暗送秋波、投怀送抱的大有人在;女人既年轻又漂亮,围绕着她周围的男人也很多,大献殷勤、积极护花的也比比皆是。这是普遍的社会现象。这样,“婚外恋”现象也就不可避免。
两性关系非常复杂,不同的家庭情况是不一样的。这主要牵涉到夫妻双方生理需求与心理需求不一样,两人无法匹配。比如说,1.外表好看,内在身体未必好看;外表不好看,内在身子也可能好看。2.身体好看,未必两个人的性生活就匹配;性生活匹配的,未必身材就好。3.性生活匹配的,未必性格就匹配的;性格匹配的,性生活未必匹配。4.性格匹配的,未必生活习惯生活方式就匹配;生活习惯生活方式匹配的,未必性格就匹配。5.生活习惯生活方式匹配的,未必就有共同语言;有共同语言的,未必生活习惯生活方式就匹配。等等。婚前仅仅知道外表,其他的都是不知道的,需要结婚后慢慢地感悟到。所以,婚姻带有很大的盲目性与偶然性。国际上普遍宽容婚前同居,有些人不结婚,甚至一直同居着,就是这个道理。所以,维持婚姻家庭最重要的法宝:一是宽容,二是责任。
婚外恋是婚姻的一种补充形式。有些婚外恋,两方当事人都出轨,互相宽容;有些婚外恋,一人出轨,另一方能接受(如林彪等),或者虽然不接受,但又不想离婚,凑合着过日子。等等。追求幸福是每个人的本能,双方当事人不匹配了,有人选择离婚,有人选择不离婚。选择不离婚的人,可能考虑到离婚会给对方(没有爱情还有亲情)造成伤害;可能考虑到对孩子的影响;可能考虑到财产不好分割;可能考虑到给社会带来负面影响。等等。所以,意大利一个社会学家指出:婚外恋是一把双刃剑,它会给婚姻带来冲击,但也有稳固家庭的作用。很多当事人不匹配了,但他们不选择离婚,就是为了保住家庭。这是一种无奈的妥协。因此,各国法律都不调整这个灰色地带。
房地产大鳄王石与演员田朴珺的事例值得研究。他们先是一对情人,后来结成夫妻。王石与前妻都有六十多岁了,孩子也三四十岁了。他的前丈人是广东省委书记。王石的企业办得如此兴旺,离不开前丈人的帮助。然而他竟然与前妻离婚了,前妻与子女也都同意了。前丈人去世的时候,王石竟然还以女婿的身份参加葬礼,他的前妻与前妻舅竟然都没有反对。这真的让人想不到啊!俄罗斯总统普京与夫人德米柳拉也离婚了,据说普京爱上了一个青年体操运动员,德米柳拉提出离婚。有记者问普京与前夫人的关系。普京回答:关系很好,胜似亲人。由于不匹配了,她们不想阻止所爱的人追求幸福的权利,换言之,因为爱而选择放弃。总而言之,婚外恋非常复杂,有些是值得同情的,是可以理解的;有些是值得谴责的,是应该批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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